
2024年12月5日晚间,在帮助朋友抢购泡泡玛特产品时,遭遇了令人不满的购物体验。鉴于此,我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正式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投诉及请求: 一、投诉内容: 疑似诱导消费行为:当晚,我进入泡泡玛特微信小程序界面,发现有限售标志并需排队购买。鉴于排队人数众多(超过100号),我选择暂时退出,计划稍后再试。然而,当我重新进入时,界面突然跳转至购买确认页面,且未经明确同意即提示我是否购买盲盒。此行为涉嫌利用技术手段或设计陷阱诱导消费者进行非意愿购买,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 客服处理不当:发现问题后,我立即联系贵公司客服,希望得到合理解释及解决方案。客服初时承诺24小时内由高级专员联系我处理,但并未兑现承诺。再次联系后,客服又承诺次日11点解决,但随后到来的专员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措施,仅做表面安抚,严重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关于经营者应当履行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义务。 二、法律依据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:“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”以及第九条: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”我认为泡泡玛特的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害。 同时,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、售后服务、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,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。”泡泡玛特在未明确告知或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改变购买界面,涉嫌违反此规定。 三、请求事项: 撤销订单并退款:鉴于购买过程存在疑似诱导因素,且我明确表示未有意进行购买,请求立即撤销该订单并全额退款。 公开道歉:就本次事件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及可能的心理伤害,贵公司应公开道歉,并承诺优化系统,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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